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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野】日亞LED欲再發“專利戰” 炮口對準中國企業 |
| (時間:2026-03-25 15:55:49) |
LED產業五大巨頭之一的日亞公司經過長期持續的研發投入以及多年來在專利布局方麵的“耕耘”,掌握了藍光LED、白光LED等關鍵技術的基礎專利,並逐步在全產業鏈進行專利布局,對競爭對手頻頻發動專利侵權訴訟,以維護自己的LED市場霸主地位。在遭遇與科銳、豐田合成等LED巨頭的“專利戰”失利之後,日亞公司相繼與其他巨頭達成和解,轉而將“炮口”對準LED產業的新挑戰者,這對我國LED企業的影響尤為突出。我國LED企業在加強自主研發的同時,應關注LED產業巨頭的專利布局情況,靈活製定與運用適合自身的專利策略,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2012年4月27日,日亞公司向德國杜塞道夫地方法院遞狀控告德國LED照明公司Zenaro Lighting GmbH(台灣億光子公司)及德國銷售公司REGO-LightingGmbH製造和銷售的白光LED侵犯了日亞持有的YAG專利EP936682(DE69702929)。其實,日亞和億光的LED專利之爭由來已久,自2006年起日亞即對億光展開一係列控告行動,這也是日亞專利策略的一大體現。近年來,我國台灣的LED廠商產能增長迅速,產品價格僅為日本廠商的1/3,同時我國台灣廠商在大陸市場上具有先天優勢,以上均對日本廠商構成潛在威脅。為避免我國台灣廠商席卷LED市場,日亞頻頻發動專利戰來製衡未來的競爭對手,一方麵直接起訴台灣廠商,另一方麵起訴其銷售商、代理商,起到震懾下遊客戶的效應,力求將威脅消滅在萌芽階段。相對處於起步階段的我國大陸LED企業,同我國台灣廠商輔車相依,隨著我國大陸LED企(qi)業(ye)的(de)規(gui)模(mo)逐(zhu)漸(jian)擴(kuo)大(da),市(shi)場(chang)地(di)位(wei)日(ri)益(yi)提(ti)高(gao),日(ri)亞(ya)公(gong)司(si)的(de)專(zhuan)利(li)訴(su)訟(song)必(bi)將(jiang)如(ru)期(qi)而(er)至(zhi)。下(xia)文(wen)將(jiang)對(dui)日(ri)亞(ya)公(gong)司(si)的(de)全(quan)球(qiu)專(zhuan)利(li)布(bu)局(ju)和(he)知(zhi)識(shi)產(chan)權(quan)策(ce)略(lve)進(jin)行(xing)研(yan)究(jiu)分(fen)析(xi),探(tan)討(tao)我(wo)國(guo)LED企業的專利侵權風險。 完成LED全產業鏈專利布局 日亞是全球LED產業五大巨頭之一,曾於1993年開發出世界第一顆藍光LED,目前已實現從紫外到黃光LED的商品化,2010年日亞全球銷售額達32億美元。 發展市場 專利先行 作為企業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日亞一直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積累和布局,擁有藍寶石襯底外延生長、藍光LED、白光LED、熒光粉等領域的多項基礎專利。截至2010年7月,日亞共申請LED領域專利2000餘項,其中美國專利596項,歐洲專利145項,中國專利346項。日亞早在上世紀80年代即開始LED領域的專利申請,自2000年開始申請量迅速增加,此時正值世界各國半導體照明政策陸續出台之際(美國2000年,歐盟2000年,日本1998年,韓國2000年,中國2003年),可見各主要國家/地區半導體照明計劃的相繼製定推動了日亞在全球加速布局LED專利,日亞的專利布局與全球市場發展狀況息息相關。 掌握基礎專利 布局全產業鏈 作為開發出世界第一顆藍光LED和長期致力於熒光粉研發的企業,日亞擁有藍寶石襯底外延生長、藍光LED、白光LED、熒光粉等領域的多項基礎專利。在此基礎上,日亞在整個產業鏈逐步建立起強大的專利組合,專利技術覆蓋LED產業鏈的襯底、外延、芯片、封裝、應用等領域。從申請量來看,日亞專利申請主要集中在封裝和外延領域,兩者所占比例分別達到了38%和27%,其次為應用領域,而在驅動領域的專利申請量最少。封裝領域的專利主要集中於封裝體和基板兩個技術分支。外延領域的專利在III-V族(zu)技(ji)術(shu)分(fen)支(zhi)申(shen)請(qing)較(jiao)多(duo),而(er)歐(ou)姆(mu)接(jie)觸(chu)層(ceng)和(he)電(dian)流(liu)擴(kuo)展(zhan)層(ceng)等(deng)技(ji)術(shu)分(fen)支(zhi)申(shen)請(qing)較(jiao)少(shao)。應(ying)用(yong)領(ling)域(yu)顯(xian)示(shi)屏(ping)和(he)背(bei)光(guang)源(yuan)兩(liang)個(ge)技(ji)術(shu)分(fen)支(zhi)的(de)申(shen)請(qing)量(liang)較(jiao)多(duo),其(qi)他(ta)分(fen)支(zhi)也(ye)有(you)數(shu)量(liang)可(ke)觀(guan)的(de)專(zhuan)利(li)布(bu)局(ju)。芯(xin)片(pian)領(ling)域(yu)電(dian)極(ji)設(she)計(ji)和(he)反(fan)射(she)膜(mo)技(ji)術(shu)分(fen)支(zhi)申(shen)請(qing)量(liang)較(jiao)多(duo)。襯(chen)底(di)領(ling)域(yu)的(de)專(zhuan)利(li)55%集中在藍寶石襯底技術上。日亞已在LED產業鏈建立起相對完整的專利布局。 專利策略不給後進者機會 對外授權謹慎 頻頻發起訴訟 日亞重視專利布局的同時,也很重視對專利的保護。日亞堅持認為“專利不是商品”,對外授權的態度非常謹慎。在取得藍光、白光LED等多項基礎專利後,日亞堅持不對外提供授權,並對可能侵犯日亞知識產權的公司頻頻發起訴訟。成為其訴訟對象的公司既有科銳、豐田合成、首爾半導體這樣的LED產業巨頭,也有億光這樣的後起之秀;既有外延、芯片廠商,也有封裝廠商和終端產品分銷商。訴訟範圍覆蓋全球LED產業的發達地區,如日本、美國、歐洲、韓國、中國台灣等。日亞初期“不授權,多訴訟”的知識產權策略充分體現了日亞“好戰”這一特點,力圖以專利訴訟達到壟斷LED市場的最終目標。 訴訟遭遇失利 “連橫”其他巨頭 2002年以後,隨著藍光LED可替代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在與科銳、豐田合成專利訴訟中的相繼失利,日亞改變了初期獨霸白光LED領域的專利策略。一方麵積極與豐田合成、科銳、歐司朗、飛利浦等產業巨頭進行專利交叉授權,結成戰略同盟;另一方麵對LED產業後進者(如我國台灣企業)繼續采取構築專利壁壘的策略。日亞對待我國台灣企業的策略又有不同,一方麵繼續對部分企業(如億光、宏齊、東貝)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並同時起訴其分銷商;另一方麵選擇實力相對較強的企業以策略聯盟的方式展開合作,但並非技術授權。日亞雖然摒棄了獨占LED市shi場chang的de雄xiong心xin,但dan挑tiao選xuan授shou權quan對dui象xiang卻que極ji為wei嚴yan格ge,我wo國guo台tai灣wan廠chang商shang除chu日ri亞ya投tou資zi的de光guang磊lei外wai,隻zhi有you晶jing電dian一yi家jia獲huo得de授shou權quan。引yin述shu日ri亞ya的de話hua來lai說shuo,挑tiao選xuan授shou權quan對dui象xiang的de條tiao件jian是shi“對方要值得尊敬”。可見沒有一定的技術優勢與核心專利,想獲得日亞的專利授權也是困難重重。 涉訴專利值得關注 隨著我國政府正式公布淘汰白熾燈路線圖,並在“十二五”規劃中推廣補貼LED照明產品,預計我國LED照明市場規模至2015年將增長到76億美元,躍身成為全球前三大LED照明市場,我國將成為國際廠商激烈爭奪之地。當我國LED企業在市場占有率等方麵發展到一定規模、有可能影響到日亞的地位時,必然會引起日亞對我國企業發動“專利戰”。以下將重點盤點日亞起訴全球LED廠商時所使用的專利,這些專利對我國企業來說,相對被訴風險較高。 日亞涉及訴訟的專利達40餘項,技術涉及圖形化襯底、晶體生長、外延(有源層、歐姆接觸層等)、芯片、電極、封裝(SMD等)、光學係統等各領域,涉訴較多的專利技術為藍光LED、白光LED、芯片領域,其中多次涉訴的專利有:US5998925、US6870191、US7531960、EP622858、EP936682、JP2751963、JP2770720、JP2778405、JP2927279、TW089036、TW160722。以美國專利US5998925(有氮化物半導體和含石榴石熒光材料的LED)為例,涉及的技術主題為藍光芯片激發黃色熒光粉YAG,是白光LED領域的基礎專利,應用範圍非常廣泛,幾乎涉及白光LED的所有應用。該項專利技術已於全球27個國家取得專利,曾被多家廠商提起無效,但均未成功。日亞相繼於2004年4月、2005年2月、2006年1月、2009年、2010年9月分別對Sharper Image Co.、JM Group Inc.和ASP Inc.、Intermatic Inc.、Jiawei在美國加州地方法院、美國德州東區地方法院等地提起針對該專利的侵權訴訟。雖然US5998925將於2017年7月到期,但其還存在很多後續申請專利,很難被完全“繞過”,相對來說比較重要,值得我國LED企業多加關注。 我國企業應注重專利預警和風險防範 日亞憑借其在LED全產業鏈的專利布局,特別是一些基礎專利,在世界範圍內對其他競爭對手構建專利壁壘。對於國際巨頭,交叉許可,進行結盟;對於產業後進者,則通過專利訴訟進行打壓。我國LED企業一方麵應重視加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的研究開發,創造有競爭力的產品;另一方麵,應注重專利布局,積極開展專利預警和風險防範工作,特別是要多關注“好戰”的LED產業巨頭曾多次用於發動“專利戰”的“核武器”――涉訴專利,以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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