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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統煤炭能源漸漸退場 發展新能源大勢所趨 |
| (時間:2026-03-25 06:13:45) |
日前,國家發改委出台了2020年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要點。 文件中提到:著力推動煤炭清潔生產。落實《煤炭采選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係》,從生產工藝及裝備、資源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生態環境保護、清潔生產管理等方麵提升煤炭清潔生產水平。因地製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煤與瓦斯共采、矸石不升井、露天礦內排土等綠色開采技術和智能化開采技術,鼓勵推進采煤沉陷區治理和露天煤礦土地複墾,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區、關閉退出煤礦工業場地,發展風電、光伏、現代農業等產業。 我國煤炭資源儲量豐富,具有資源的可獲取性強、利用的經濟性好、可清潔性及保障性強等特點,可以滿足74%的電力、8億多噸粗鋼、24億噸水泥、7000萬噸合成氨以及煤製油、烯烴、乙二醇、甲醇等現代煤化工產業發展需要。《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國內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製在48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消費比重控製在62%以內,煤炭資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仍占據著重要地位。 長期以煤炭資源為主導的能源結構也帶來相應的影響。煤炭消費過程中產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煙(yan)塵(chen)和(he)汞(gong)等(deng)汙(wu)染(ran)物(wu),是(shi)造(zao)成(cheng)大(da)氣(qi)汙(wu)染(ran)和(he)酸(suan)雨(yu)的(de)主(zhu)要(yao)原(yuan)因(yin)。煤(mei)炭(tan)消(xiao)費(fei)過(guo)程(cheng)也(ye)排(pai)放(fang)溫(wen)室(shi)氣(qi)體(ti),造(zao)成(cheng)全(quan)球(qiu)性(xing)環(huan)境(jing)問(wen)題(ti)。煤(mei)炭(tan)在(zai)開(kai)采(cai)過(guo)程(cheng)中(zhong)會(hui)造(zao)成(cheng)礦(kuang)山(shan)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的(de)破(po)壞(huai), 威脅生物棲息環境。主要包括對地表的破壞、引起岩層的移動、礦井酸性排水、煤矸石堆積、煤層甲烷排放等。 另外煤炭開展也伴隨煤礦災害事故頻發,以2006年為例,一年中發生各類災害事故2945期,死亡4746人,百萬噸死亡率2.04。 重特大災害事故有明顯減少,但是煤炭仍有約300起左右。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的發生頻率加快,1981年~2005年全國煤礦發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特大事故11起。 能源結構改革迫在眉睫,以煤炭資源為主導的能源結構終將漸漸被清潔、安全、環保的新能源所取代。《煤炭采選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係》內提到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區、關閉退出煤礦工業場地,發展風電、光伏、現代農業等產業。就像標誌著兩位新舊能源主體的交接,在煤炭資源落幕的地方,由新能源“開幕”並成為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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